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了《关于2019年3起普通中小学违规招生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收到的小升初违规招生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督查督办和处理,现对10所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2020年全省评先评优资格。自2020年1月1日起,凡未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的,一律视为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直接影响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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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百合外国语学校通过面谈测试选拔新生问题
2019年5月11日-12日,深圳市百合外国语学校以举办小学毕业生体验活动名义,违规采用面谈测试方式提前选拔生源,参加面谈测试人数达11200人,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省教育厅迅速派出督查组赴实地进行了调查处理。深圳市教育局依照有关程序,对深圳市百合外国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深圳市百合外国语学校跨区招生资格,取消该校深圳全市2019、2020、2021年评先评优资格。
经研究,决定对深圳市百合外国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该学校2020年全省评先评优资格;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监管不力,对龙岗区教育局予以全省通报批评;责令深圳市教育局加强指导和管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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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部分学校开展体验活动选拔招生问题
2019年5月,中山市桂山君里学校、纪中雅居乐凯茵学校、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纪中三鑫双语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以“体验课”综合评价作为招生的主要依据,属于变相的“掐尖”行为,合计参与人数超过30000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舆论。中山市桂山君里学校等4所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阶段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教育生态。省教育厅已就此事约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有关程序,对4所民办学校校长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纠正错误,深刻检讨;将4所民办学校违规招生情况在全市通报批评。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4所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2020年度上述4所学校全省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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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广州市部分学校开展体验活动选拔生源问题
2019年6月29日,佛山市华英学校、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中学、佛山市南海外国语学校、广东顺德德胜学校以校园活动为名开展面谈综合评分,将评分结果作为招生录取依据,属于变相面谈择优行为,涉及人数为24508人次,时间集中,并引发部分路段交通堵塞、停车困难等问题,造成部分市民不满情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反映了4所民办学校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对招生入学政策理解和执行不到位。佛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程序和规定,决定由主管的市、区教育局分别责成相关学校作出深刻检讨,并进行通报批评,核减下一年招生计划,一年内取消学校区级及以上评优评先资格。广州市外国语学校开展了外语综合能力测评活动,存在以外语综合能力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的情况,属于变相“掐尖”招生行为。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5所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取消2020年度上述5所学校全省评先评优资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各类“掐尖”招生等行为,违反了教育部“十个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精神,严重扰乱了中小学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公平、损害了教育生态,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加剧了家长和社会焦虑,助长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乱象,属于明令禁止行为。教育部、省教育厅一直高度重视规范和治理各类小升初违规招生行为。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规范学校办学特别是招生入学行为,加大违规招生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自觉维护教育公平,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府责任。为进一步压实各地市、县区履行教育职责、严肃中小学招生纪律,自2020年1月1日起,凡未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要求,或者出现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考试招生(包括以各类培训机构、体验课、夏令营、编程班、研学活动等方式变相考试选拔生源)行为的,一律视为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观测点2)在综合评分后,再降低一个等级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办、查处后整改不力的,该观测点在综合评分后,一次性降低两个等级处理;上一年度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前,当年度新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按照上述规定对上一年度结果予以降低等级处理。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维护招生秩序。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按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要加强督查督办,深化问题治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重点整治“小升初”招生乱象。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课业负担。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入学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同时,各地要针对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加大培训力度,宣讲教育政策,建立预防和事前处置机制,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