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启迪巨人官方披露,2015年3月19日,法院公布了巨人集体出走案终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启迪巨人官方披露的内容,法院判定胡迪、孙树涛、吕飞三人私自注册的同类竞争业务公司卓越优才教育,旗下十名教师张兆斌、赵昱、刘剑、宋涵希、丁凯、李萌、李泉、赵国智、饶海波、侯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他们须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竞业限制,直到期满,累计向巨人学校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款。
判决认为:张兆斌等10人,存在较为明显的隐瞒事实的诉讼行为,有悖诚信原则,法院对此提出严肃批评。此10人同批次离职、同批次邮寄辞职信、同批次入职竞争企业,反映出他们在离职及遵守竞业限制义务上缺乏主观善意,对由此所引发的潜在法律后果,应存在预见。
(图为法院判决书扫描件之一)
去年2月19日,巨人教育发出内部通报,称巨人集团副总裁、北京分校校长胡迪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商业信息,并注册公司从事同类竞争业务,董事会研究决定,通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随后的报道中,事情的原委浮出水面。此前,胡迪等三位巨人教育的前高管于2013年10月在石景山注册了北京卓越优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巨人教育方面称,三位前高管却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巨人学校的学生信息、教师信息,招揽巨人现有生源、鼓动教师离职。巨人教育集团管理人员“甚至发现胡迪等三人在我校的教学场所内,为卓越优才公司举办招生家长会,散步谣言称‘巨人学校要倒闭了,卓越优才是巨人学校的新项目,价格便宜一半’,鼓动家长签约卓越优才公司”。
一周后,三位巨人教育的前高管明确表示,愿意支付200万元并巨人教育指定媒体上登报致歉,以寻求与尹雄的和解。
教育行业离职再创业的例子很多,从这一案中可以看出,如果不注意把握“底线”,恐怕会和老东家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