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连续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俞敏洪在两会期间经常围绕教育主题诸多方面发声,有些提案还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和采纳。
比如,在2016年和2018年两会上,俞敏洪曾为流动儿童受教育权、打工子弟学校发展问题发声。2018年9月,教育部对俞敏洪的提案进行答复,充分肯定了俞敏洪的建议。
2018年是校外培训机构整改之年,这一话题在两会必然会引起教育界重点讨论,作为教培行业领军企业负责人,俞敏洪对于整改中的问题直言不讳,提出了4点看法和建议,说出了无数办学者的心声。
2018年,堪称“史上最严”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席卷了所有机构。全国最终调研摸排了40万个校外培训机构,整顿了27.3万个。严管之下,“非正规军”面临整改、关停。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新东方集团董事长俞敏洪在界别联组会议上表示,这一年的监管治理在具体执行推进上,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晰标准、结合实际把握好尺度,才能让更多从业者欣然迎接政策监管、进行转型调整。
针对培训机构在整治中遇到的问题,俞敏洪提出了自己的几个问题:
1、关于教师资格证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中规定,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9月,教育部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
俞敏洪指出:当时接到文件通知时已经是9月10号,但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间是9月9号,实际上很多老师都没来得及报,所以只能延到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有一定的通过比例,并非所有报考者都能通过,或许需要两三次考试才能通过。而一些教师甚至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去考取,这当中包括周末需要上课的教师,考试内容全国统一,回到原籍考,这不是折腾人吗?
教育部的文件也并未给出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最后时间期限。一些地方如上海教育部门会允许培训机构在一年时间内考证,一年之后未能考取就会实行相应措施。有些地方在教育部通知下来后,就立即开始检查,甚至到还在上课的教室里要求教师拿出资格证,老师说‘还没考呢’,对方就说‘出去’,拿证后再回来上课。”
对此,俞敏洪还建议:一是开放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在全国各地都能考,第二应该把通过的比例增加或者把考试次数增加,这样的话就能够满足培训机构的就业老师是接近300万人。也就是说意味着这件事情如果不做好的话,它意味着大量的老师到最后失业了。但是他们本身也许并不是不好的老师,只是没有机会时间参加教师资格证的考试。
俞敏洪会上发言,未来网摄
2、办学许可证折腾人
俞敏洪说: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中要求,放宽经营区域范围的要求,规定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在报审批机关和办学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而在《意见》中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意见》和法律是矛盾的,关键是地方政府遵循的是《意见》内容来进行监管。
他举例说:“新东方总共在全国有89所学校,我算了一下,按照要求要办500多个办学许可证,但这个许可证又跟备案没有什么关系。此前我们在某市拿到了一张办学许可证、在所有区县登记备案,结果这个意见下来之后,算是全部推翻重来。有一个城市更加有意思,要求‘一个教学点必须要办学许可证’。在一个城市如果有20个或者50个教学点的话,要办50张办学许可证,50张营业执照,因为一张营业执照只能对一张办学许可证。这纯粹是折腾人!”
3、培训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困扰。俞敏洪表示,自己对教育部严格限制预付款超收的政策规定十分支持,但这项规定导致班课周期与预付费收取跨度有冲突。
他说:“学生上一期班课一般是从1月份上到5月份、9月份上到次年1月初,差不多四个半月时间。按照《意见》的规定,这四个半月的收费只能分成两次收取。还有地方教育部门规定,开班开学前才能收取,提早四、五个月收费,哪怕也只收三个月的学费,也算违规。一些家长也感到不便,可能还会忘了(三个月后还要再交一次费)。”
4、对于办学楼层的规定
俞敏洪说:“现在出台了一个规定‘14周岁及以下的培训场所所在楼层不得超过3层’,不知道这个规定的依据是什么?现在城市地皮紧张,一些公立小学楼层已经到了四楼甚至七楼。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因为三楼以下主要都是商铺,价格高于四楼、五楼一倍。培训机构因为这个被关掉教学点,只能临时去租新的楼,这个房租价格翻倍带来学费提高,最后又转嫁到家长的头上。”
最后,俞敏洪表示:“支持对培训机构的整顿,但整顿也要讲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