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南国都市报》2019年01月29日 第07版
一个难题
接送娃上下学困扰着双职工家庭
王先生在海口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孩子已上小学,由于夫妻俩都要上班,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事就交给了老人。老人不会开车,平时骑车或走路接孩子。每逢雨天,安全问题令他们担忧。而且老人把孩子接回家后,孩子就自己做作业或玩耍。由于没有家长管着,孩子自制力不强,看了一下午电视,作业一点也没动。
纪女士的孩子17时许放学,平时也是由老人接送。放学后,老人没有精力带孩子在小区玩,因此很多时候孩子就在家自己玩。
一些家庭,老人不在身边,没有经济条件请保姆,孩子放学比家长下班早,家长不知道如何安置孩子。陈女士夫妻俩都是双职工,孩子接送是他们家的大难题。为了接送孩子,夫妻俩不得不轮流请假,绩效和职称评定等多少受到影响。为此,陈女士曾想过辞职带孩子,但又担心会与社会脱节,进而影响家庭。
此前开展的城市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学校放学时间弹性管理成为读者们最大的期盼,他们希望放学后学校可以帮忙看管孩子,待家长下班后再接。
一种方案
今年全省中小学将实施校内课后服务
28日,列席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省教育厅厅长曹献坤介绍,2018年秋季学期,全省有69所中小学开展了校内课后服务,服务学生4405人。为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在充分调研和借鉴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做好海南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征集各市县和相关厅局意见,为稳妥推进,1月23日,再次通过省教育厅官网和官微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曹献坤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并报省政府审定印发,组织实施。今年将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校内课后服务。
一个疑问
如何确保服务会成为“变相补课”?
征求意见稿中,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问题研究,稳妥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在放学后,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的托管服务。暂定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
校内课后服务得到家长们点赞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意见实施后,老师下班时间延迟,是否要给予加班费?服务是否会变“变相补课”?孩子的学业会不会增加?课外服务如何具体落实?此外,有的家长希望有关部门能将幼儿园也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市民王先生建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可参考市场价收费,以保证托管质量,学校可联合培训机构开展琴棋书画等兴趣班。此外,教育局应接受匿名举报。
代表建议
民盟海南省委会: 探索购买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引入
在学校课后服务方面,民盟海南省委会表示,多渠道消解疏通家长、学生的课后辅导需求,是治理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重要方向。国内一些省份已开始探索并实践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后服务,如上海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购买优质民办教育资源进入学校,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我省的课后服务尚处于探索阶段,建议从三方面入手:首先,明确课后服务可提供的服务内容;其次,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引入课后服务课堂;第三,尝试提供多形式、多内容的课后服务。
省人大代表潘华莉:出台细则界定安全和监管责任
“下午4点30分放学一直困扰着很多双职工家庭。”省人大代表、海口市滨海九小校长潘华莉介绍,针对部分学生放学后父母无法准时接回的问题,该校设立了图书角及活动区域,安排专门老师看护。但是,由于没有实行统一的校内课后服务,加上学校资源有限,部分学生放学后被家长安排到校外培训机构。潘华莉表示,统一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做法很有意义,将解决很多双职工家庭无法及时接送孩子的难题。
潘华莉建议,有条件的学校,自己组织老师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无条件的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开展服务。“严禁增加作业。”潘华莉表示,校内课后服务可开展舞蹈、唱歌、绘画等文体类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对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机构要严格审批,制定标准,由教育部门审批,确保服务质量。针对老城区场地、设施有限需借助附近资源开展服务的学校,有关部门应出台具体实施细则,界定安全和监管责任。
省人大代表林茵茵:可采用选科走班模式开展课后服务
针对我省如何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省人大代表、海口实验中学校长林茵茵提出:建议政府加大投资,尽可能免费提供服务。其次,要坚持自愿原则,谨防部分学校强迫学生加入课后服务或将课后服务变成补课。林茵茵表示,开展课后服务,需要师资保障,要将老师的补助发放到位,选拔一批认真负责的老师负责。
此外,引入第三方开展服务时要严把人员素质关,避免商业化。
林茵茵建议,校内课后服务可以多开展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兴趣课程,建议借鉴新高考改革选科走班或大学公选课的模式,让学生自主选择,丰富学生文化生活的同时,也能防止变相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