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教育行业的“小饭桌”业务在中国的城市小学周边随处可见,近些年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家长要求的提高,高端化、标准化的托管机构也就应运而生,这些机构的出现极大满足了家长和社会的需求。同时也不可否认,国内的少儿托管教育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国家立法以及如何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笔者曾经有过近十年在日本留学和工作的经历,目前又在国内从事托管教育行业,作为我们的近邻,让我们了解一下日本托管教育行业的发展以及特点,以供国内的行业人士参考和借鉴,希望提到的观点可以引起从业者的共鸣和思考。
日本少儿托管教育:公立民营占主流
在日本少儿学后托管教育一般是指:父母由于工作等原因,小学生在放学后或者寒、暑假期间利用校外机构对其进行看管和照顾的教育行为,也称为【放学后儿童俱乐部】。
在日本全国,少儿学后托管教育机构的数量有2万1482所,利用的儿童数量为88万9205人(2013年5月1日、厚生劳动省调查数据)。而且在近年不论是托管机构的数量还是利用儿童的数量都在急速增加(2003年-2013年的10年间,机构数量和儿童数量基本增加了1.6倍)。这组数据不但证明双职工家庭、单亲家庭在增加,而且少儿托管教育的需求也在客观地迅速增长。
现在,日本的少儿托管机构的利用儿童年龄主要为不到10岁的小学生,利用的设施也以学校的剩余空教室28%,学校的校内空闲场地24%为主,超过一半以上都设置在小学校内。运营主体的80%虽然都是公立机构,其中【公立民营】为43.7%,已经超过了【公立公营】的39.4%,可以看出已经逐步在走向民营化,其中利用民营化机构的儿童数量为全体入托儿童的30%左右。最近民间企业进入到少儿学后托管领域的增加势头非常明显(2007年只有70所,2013年增加到409所,占到全体设施的1.9%)。这种民间企业进入的背景主要有两点:
-
一是目前运营的少儿托管教育机构在工作日的闭园时间相比幼儿园要早,监护者无法提前下班抽出时间进行接送;
-
二是地方政府在加大包括少儿托管活动中心、少年宫等设施的建设,这些设施的运营都委托给了民营机构。
行业发展的背后是政策支持
在日本,1947年就已经颁布了《儿童福祉法》,这是一部关于婴幼儿的保护法。但是关于少儿托管的法律制度一直都是缺失的。在这期间,政府机构和民间机构也数次对于少儿托管行业的法制化的推进而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在1966-1971年之间,日本文部省(相当于国内的文化部)以“留守家庭儿童补助业务”的名义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之后,自1976年开始,厚生劳动省(相当于国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城市儿童养成业务”进行立项并开始了政府机构层面的扶持。同时,关于少儿托管教育的推进活动也在日本主要城市中以一种市民运动的方式开展了起来,其中最着名的团体就是NPO组织-日本少儿托管全国联络协商会的数次运动。这个NPO组织在1967年建立,在它的组织和呼吁下,1985年有108万家长签名,支持要求国家对于少儿托管的法制化。
受到这些运动的影响,1985年,日本第102次国会终于积极回复了这些市民请求,并在1997年修改了“儿童福祉法”,1998年4月,少儿学后托管业务终于以“学后儿童全面培养计划”的名义成为了“儿童福祉法”的一部分。2007年,厚生劳动省管辖的“学后托管 ”业务和文化部管辖的“学后儿童教室利用计划”进行了业务合并,原则上面向所有的小学校,都必须实施“少儿学后托管”业务。随着少儿托管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加,在民间组织和有识之士的不间断呼吁下,终于在2015年将这项关系到众多家庭的民生工程纳入到了国家的法律保障体系内,由教育部门负责管理,将其作为地方政府的“地域儿童教育支援体系”的一部分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内。在未来,由于明确了归属和预算的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日本的学后托管教育业务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发展和变化。
国内学后托管教育的发展趋势
从日本少儿学后托管教育的发展来看,国内的学后托管教育行业会如何发展?
1. 学后托管教育的法制化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就像日本的市民运动和NOP组织的法制化运动一样,在国内也需要有类似的组织或者个人出面来呼吁和协调托管教育的立法化的问题。笔者在2015年10月份曾经有机会向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相关机构提起过立法化的构想,很遗憾的是一直都石沉大海。但是笔者坚信,未来该行业的立法化一定会实现,因为没有法律的保护,行业从业者就没有安全感,就无法进行大规模投入,产业资金和优秀的教育人士也就无法进入到这个行业,行业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和现实的需求就会产生极大的反差,当“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出现时,就是行业立法的开始之日,在那之前,我们从业者需要的就是做好自己,为那一天的早日到来而完善自己。
2. 托管教育行业未来的主管单位一定是归属到教育部门。托管教育行业的归属问题在海外的发展过程中都历经坎坷,开始时的归属界定有的是教育部门,有的是人保部门,有的是民政部门。纵观各国的发展,如同美国、日本一样,最后都归属到教育部门。究其原因,无外乎,闲置校区的利用,教育功能的补充,家校教育之间的桥梁等作用下,教育部门来担当是名至实归的。当下的国内,这个行业的归属在上层建筑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但是在地方政府层面已经有了一些变化,例如在福建省,就在酝酿归口到民政部门的家政服务领域,在青岛市就归口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下,在东莞市就归口到民政部门。这些地方政府的微小变化必将在未来影响到这个行业的管理归属问题。
3. 托管教育未来的运营主体是国有为主,民营为辅的格局。孩子是不但是家庭的未来,更是国家的未来。试想,一个双职工或单亲家庭,每天都要为孩子放学后的接送和看护问题而操心,他们是没有精力去安心工作的。而为基础家庭单元提供社会服务和保障,是体现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和人文关怀的重要一环,这符合“和谐社会”的宗旨和发展方向。作为公立资源的有益补充,民营机构的发展也必将有一席之地,像日本一样“国有国营”、“国有民营”、“民有民营”等多种形式将长期并存。
近些年,由于少子化的加剧和都市化的推进,以及政府财政支出的困难等影响,日本地方政府的“儿童游乐场”、“儿童馆”等公共设施不但大量减少,自然体验的场地也极度的萎缩。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同我们目前的中国面临的问题基本一致。作为少儿托管教育的发达国家,日本如何克服和超越这些障碍,构建新型的学后托管教育制度,对于我们来说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值得我们全体从业者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期待。
本文来自投稿,作者张洪伟,中国学后托管教育联盟主席,2012年进入学后托管教育行业,带领团队横跨中国全境,3年间建立200多家学后托管教育中心。目前专注于学后托管机构的企业咨询、师资培训、投资并购、行业研究、项目植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