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日起至2月9日(若有延长将另行通知),2020年寒假期间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教学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可开发线上同步教学课程。同时,处理好寒假期间学员有关退费或调课等事宜。武汉籍的教职工春节期间不返回武汉,节后原则上不提前返甬。
二、有条件的机构可加装体温监测设施。做好场所通风和消毒工作,并在场所显要位置、醒目区域设置疫情防控办法的宣传提示。
三、各机构要健全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有关防控情况及时报送当地教育部门。
宁波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4日